摘要:《甘肅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至三十五條對高標準農田項目建后管護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學習貫徹《條例》,要著力健全完善“七項機制”,全面提升項目建設管理水平。
《甘肅省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至三十五條對高標準農田項目建后管護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學習貫徹《條例》,要著力健全完善“七項機制”,全面提升項目建設管理水平。
一是健全管護責任機制?!稐l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管護機制,明確管護主體和管護責任,調動受益主體管護積極性,確保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正常運行并長期發(fā)揮效用。
二是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稐l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高標準農田管護經費合理保障機制,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管護運行經費補助。
三是健全用途管護機制?!稐l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強化用途管控,實行特殊保護,高標準農田原則上全部用于糧食生產,遏制“非農化”、防止“非糧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毀、擅自占用高標準農田或者改變其用途。嚴格耕地占用審批,經依法批準占用高標準農田的,應當及時補充,確保高標準農田數量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高標準農田。
四是健全基礎設施管護機制?!稐l例》要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管理工作,對不能使用或者超過使用年限的設施及時修復、更換,確保發(fā)揮效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標準農田基礎設施的維護工作,開展定期檢查,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guī)定落實管護責任。積極探索和總結推廣高標準農田管護有效模式,可以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員納入村級公益性設施共管共享崗位管理,通過購買服務委托管護、專職管護員網格化精細化管護、引入專業(yè)化市場化主體管護等,提升管護水平。
五是健全公示公告機制。《條例》規(guī)定,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將高標準農田的位置、范圍向社會公告,并設立保護標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或者擅自改變高標準農田保護標志。
六是健全地力提升機制?!稐l例》要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推動鹽堿耕地綜合利用和治理改良,防止土地荒漠化、鹽漬化??h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引導和鼓勵農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農業(yè)經營主體,采取土壤培肥和改良措施,運用保護性耕作、輪作倒茬、種植綠肥、測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機肥、水肥一體化、秸稈還田等技術,改良土壤結構,提高土壤肥力,提升耕地質量。
七是健全地力監(jiān)測機制?!稐l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yè)農村主管部門應當設置高標準農田地力監(jiān)測網點,強化耕地質量跟蹤管理,定期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高標準農田地力變化狀況報告以及相應的地力保護措施,并為農業(yè)生產者提供技術服務。
來源:慶陽市高標準農田建設指導站 作者:馮定邦
編輯/趙俊陽
